关于集中办理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手续的通知
点击次数: 更新时间:2013-04-15
全校各单位、教职工:
学校定于4月15日至4月19日,集中办理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手续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支取手续须提供的相关材料
1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校园卡原件。
2、租房居住的教职工须提供校外房屋租赁协议或租金收据复印件。
3、已购房(不含房改房)教职工须提供购房合同、还贷凭证、购房发票复印件(提供一种即可)。若购房合同签订人为配偶,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(复印件用A4纸复印,必须清晰。)
二、有关说明
1、由于办理支取手续教职工人数较多,为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,请按单位类别,在规定的时间段前来办理,具体安排见附件。
2、现场办理时,教职工须在《湖北省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支取申请表》上签字确认。
3、根据湖北省房改办规定,此次支取分两部分,即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和申请逐月住房补贴,补贴资金均以千位数取整,余额保留在个人帐户。住房补贴资金账户总额低于2000元的教职工不办理支取手续。
4、办理时间、地点:上午8:30―11:30,下午2:00―5:30;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。
后勤保障部地址:信息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后面。
特此通知
澳门37000Cm威尼斯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○一三年四月十二日
附件:各单位办理时间安排
时 间 | 单 位 |
WTO学院 | |
保密办 | |
保卫部 | |
财务部 | |
测绘学院 | |
产业部 | |
城市设计学院 | |
后勤保障部 | |
4月15日 | 出版社+ |
党委办公室 | |
星期一 | 档案馆 |
电气学院 | |
电子信息学院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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