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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集中办理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手续的通知
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3-04-15

全校各单位、教职工:

学校定于4月15日至4月19日,集中办理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手续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支取手续须提供的相关材料

1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校园卡原件。

2、租房居住的教职工须提供校外房屋租赁协议或租金收据复印件。

3、已购房(不含房改房)教职工须提供购房合同、还贷凭证、购房发票复印件(提供一种即可)。若购房合同签订人为配偶,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(复印件用A4纸复印,必须清晰。)

二、有关说明

1、由于办理支取手续教职工人数较多,为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,请按单位类别,在规定的时间段前来办理,具体安排见附件。

2、现场办理时,教职工须在《湖北省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支取申请表》上签字确认。

3、根据湖北省房改办规定,此次支取分两部分,即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和申请逐月住房补贴,补贴资金均以千位数取整,余额保留在个人帐户。住房补贴资金账户总额低于2000元的教职工不办理支取手续。

4、办理时间、地点:上午8:30―11:30,下午2:00―5:30;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。

后勤保障部地址:信息学部大学生活动中心后面。

特此通知

澳门37000Cm威尼斯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

二○一三年四月十二日

附件:各单位办理时间安排

时 间

单 位

WTO学院

保密办

保卫部

财务部

测绘学院

产业部

城市设计学院

后勤保障部

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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